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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提交2021年夏季毕业答辩材料及学位申请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1-05-21
各位导师、研究生:
  根据学位工作安排,为保证学位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完成毕业答辩过程
  1.计划申请夏季批次学位的研究生,其毕业答辩会议应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。
  2.答辩完成后,请根据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,定稿后由导师、参加了答辩会议的学位委员会成员审核。
  3.完成毕业答辩后,请答辩秘书在培养系统中完成答辩全过程的维护。
  4.请检查培养指导中相关内容是否填写正确无误:
  (1)系统显示“答辩通过”即表示已完成。
  (2)请检查个人简历、发表论文情况等是否填写完整。成果一栏应填写完整本人发表的所有文章信息。
  (3)个人简历部分,应填写病毒所的至今经历,获学位情况应为“攻读学位”;
  二、学位申请
  已完成毕业答辩的研究生,请于2021年6月3日前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:
  1.武汉病毒研究所学位申请表(仅博士研究生提交)
  2.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发表文章1篇,如未正式发表,请打印正式接收函,导师审核签字。
  3.论文修改情况说明,导师及参加了答辩的学位委员会委员审核签字。
  4.全部实验记录本备查,学位委员会会议结束后领回。
  同时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信息的填报,注意须先完成答辩过程的维护才能填写学位申请信息,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数据。
  由于毕业季系统用户较多导致系统运行速度变慢,请各位同学注意提前保存电子版表格,再将相关信息拷贝到系统中以提高填报效率。如遇系统问题,可联系研究生处。
  三、提交毕业存档材料
  请于2021年6月3日前按照《毕业材料提交清单》提交毕业存档材料。
  四、毕业离所
  提交学位申请和毕业材料时可领取毕业离所清单。请在2021年6月25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离所清单交至研究生处。填写离所清单时,请注意以下事项:
  (1)请移交各类实验记录等资料至课题组;
  (2)在综合办公室、物业办理门禁卡注销登记;
  (3)在组织人事处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;研究生处统一办理arp信息注销;
  (4)在分析测试中心、实验动物中心移交试验资料、清理账目;
  (5)在网络信息中心注销网络账号;
  (6)填写生物材料移交保证书至菌毒种保藏中心;
  (7)请在文献情报中心注销借阅证;
  (8)请提交毕业派遣相关材料(如三方协议、调档函等)办理户口、档案转移手续。 
  研究生处
  2021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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