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处长:陈玉珍
联系电话:(027)87197087
(027)87199170
主要职责和任务
1. 资产管理
负责组织研究所科研装备实施,完成研究所科研装备规划编制;资产业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;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;政府采购管理;危险品(贵重金属、化学药品、放射源等)管理;技术安全管理;计量器具管理;资产档案与资产帐务管理;ARP系统中资产模块的维护与管理;承担所设备管理委员会、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秘书工作等。协调国家、中科院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事务,完成研究所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。
2. 财务管理
负责全所事业、创新、课题、基建、工会、学会等财务的日常运行与管理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;预决算的编制;财务审计;财务报表编报与分析;经费支出监督与收支状况分析;银行账户管理;课题成本核算管理;财务档案管理;公积金缴纳;各类纳税申报管理;报销管理;与财务相关的ARP系统管理;财政资金集中支付、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管理;协助完成课题经费预决算编制及资金调配管理。协调国家、中科院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事务,完成研究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